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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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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法律文书

借条

借条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借款人向  (身份证号:  (即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下称借款金额),并承诺如下事项:

1.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2.       借款时间:12个月。但出借人有权提前要求归还借款,但应提前至少15天。

3.       月利率为  %(百分之  

4.       借款人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与利息。

5.       出借人指定收款账户: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6.       借款人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7.       借款人逾期仍未还款或未全部还款的,应以逾期清偿本金和利息之和作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逾期违约金,直至借款人实际归还之日为止。

8.       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       因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10.   借款人提供的前述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所留手机号可用于接收短信通知。

11.   本文件自借款人签名或盖章且收到出借人提供的借款后生效。

 

签署时间:            

 

借款人签字:

保证函

本人(本单位)同意为  (借款方)履行对  (出借方)借款关系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3年。

 

保证人(签名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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