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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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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罚金刑适用规则有哪些?

  罚金刑是刑法针对贪污犯罪、单位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其他特定种类犯罪而设置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财产的刑罚方法。那么,罚金刑适用规则有哪些?

  (一)宣告刑为单处罚金,法条已作数额幅度规定的,处起点额的2倍;法条未作数额幅度规定的,非经济犯罪案件单处罚金数额不少于5000元;经济犯罪案件单处罚金数额不少于涉案金额的1倍;

  (二)宣告刑为并处罚金,而法条未作数额幅度规定的,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以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500元为基数,每增加一年,罚金增加2000元;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为基数,每增加半年,罚金增加500元;基准刑为拘役刑的,每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基准刑为管制刑的,以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为基数,刑期每增加三个月,罚金增加500元;法条已作幅度规定的,有本条第(三)、(四)、(五)、(六)情形之一,按此幅度规定,不属此情形的,罚金幅度在起点额的2倍以内;

  (三)法条规定以销售金额的百分比为罚金下限,倍数为上限的,以对应幅度徒刑起点刑并处罚金起点额为基数,刑期每增加一个月,罚金增加销售额的2%;基准刑为拘役刑的,并处罚金为起点额的1.5倍;基准刑为管制刑的,并处罚金为起点额的1.2倍;

  (四)法条规定罚金以一倍至数倍为幅度的,单处罚金为最高倍数的一半;主刑为管制刑的,并处罚金为起点额的2倍;主刑为拘役刑的,并处罚金为起点额的1.5倍;主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以对应幅度徒刑的起点刑和并处罚金的起点为基数,刑期每增加六个月,罚金在起点倍数基础上增加0.3倍;主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以对应幅度徒刑起点刑,并处罚金起点额2倍为基数;刑期每增加六个月,罚金增加起点额的0.1倍。主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罚金处起点额的2.5倍,刑期每增加六个月,罚金增加起点额的0.1倍;

  (五)法条规定以一定范围的百分比作罚金幅度的,主刑为管制刑的,罚金处起点额的150%;主刑为拘役刑的,罚金处起点额的200%;主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罚金以基准刑对应的徒刑起点刑并处罚金起点额为基数,刑期每增加六个月,罚金增加起点额的40%;主刑为三年以上(不包括三年)有期徒刑的,以基准刑对应的徒刑起点刑并处罚金起点额为基数,刑期每增加六个月,罚金增加起点额的10%;

  (六)法条规定以主刑幅度确定罚金刑幅度的,以该法条最高罚金额与最高徒刑之比,得出年平均罚金额(取整数),然后再按下列方式确定宣告的罚金刑:

  1、基准刑为管制刑,对应的罚金起点额为1万元的,并处罚金为起点额的2倍;对应的罚金起点额为2万元的,并处罚金为起点额的1.5倍;

  2、基准刑为拘役刑,对应的罚金起点额为1万元的,并处罚金为起点额的1.5倍;对应的起点额为2万元的,并处罚金为起点额的1倍;

  3、罚金起点额为1—2万的,基准刑对应的主刑幅度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以年平均罚金额×基准刑×50%,得出罚金宣告刑;基准刑对应的主刑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以年平均罚金额×基准刑×60%,得出罚金宣告刑;基准刑对应的主刑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年的,以年平均罚金额×基准刑×70%,得出罚金宣告刑;基准刑对应的主刑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以起点刑并处罚金刑幅度的中线刑为基数,刑期每增加一年,罚金增加人民币5000元;

  4、罚金起点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对应的主刑幅度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年的,以年平均罚金额×基准刑×60%,得出罚金宣告刑;基准刑对应的主刑幅度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的,以年平均罚金额×基准刑×50%,得出罚金宣告刑;基准刑对应的主刑幅度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以起点主刑并处罚金起点额的两倍为基数,刑期每增加一年,罚金增加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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