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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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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很多外商投资者都看好我国市场,纷纷到我国成立企业。对于外资企业的注册程序及注意事项,我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一些外商由于对我国法律不熟悉,导致注册过程中产生不少麻烦,那么外资企业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下面小编就讲讲外商注册企业方面的知识。

  一、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

  中国公司法对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明文规定,虽然《公司法》里3万人民币的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外资公司,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客户能低于8万美金注册成功的。

  目前,上海外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由公司注册地的区外经贸委审批决定。外经贸委根据该企业自身行业特点以及发展规模来确定最低注册资本。根据我们的实际经验,“最低注册资金”是一个和投资项目本身、不同区的外经委、我们的沟通——多方博弈的结果。

  注册资金也不是越低越好,和投资总额还有一个比例关系,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的差额可以为将来拆借外资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对您的投资非常重要。外资进出口公司享受国家退税的前提是拥有进出口权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很多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前提条件就是注册资本达到50万人民币之上才可申请。

  二、外商设立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三、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5、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6、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7、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8、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9、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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