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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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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处理婚约纠纷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成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或定婚。婚约有法律效力吗?小编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婚约?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成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或定婚。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即为人们俗称的未婚夫妻。

  二、婚约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订立婚约的行为即为订婚。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在婚前订立婚约的情形是很常见的,但是,这种婚约在我国却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宣布单方解除婚约,无须经得对方的同意。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另外,虽然法律不保护婚约,但对因婚约而引起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仍会受理,作出合理的判决。

  三、在处理婚约纠纷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处理一般人婚约应注意:

  1、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是否结婚,完全以结婚登记时的意思表示为依据;

  2、订婚必须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三人代为订立的婚约,当事人无须受其约束;

  3、订婚的男女必须没有法定的婚姻障碍,且须达到一定的成年年龄;

  4、当事人自行订立的婚约,以双方自愿为履行条件。双方均要求解除婚约时,可以协议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时,可以单方解除。

  5、解除婚约一起的财物纠纷,应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赠与一般不返还,价值较高的酌情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处理军人婚约应注意:

  1、婚约基础比较好,没有解除婚约的重要原因,有恢复和好前途的,应说服教育不予解除;

  2、婚约关系不巩固,没有结婚前途的,应通过军人所在组织,对军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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