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婚姻家庭

婚内财产调查如何取证?

  许多时候进行婚内财产调查都是在婚姻关系岌岌可危的情况下,一方为了自己能够分得更多的财产,而选择调查对方财产的行为。那么你知道婚内财产调查该如何取证吗?调查之后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能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

  一、婚内财产调查如何取证?婚内财产调查哪些内容?

  婚内财产调查顾名思义就是对婚内对所有的财产进行的调查,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 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 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 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 查银行存款、银行账户余额;

  5、 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二、婚内财产调查如何取证?如何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

  由于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的逐渐重视,调查私人财产是不被允许的。有权调查个人财产状况特别是私人银行账户的,只能是公安、法院等法定的职能部门。因此,如何调查婚内对方的存款着实难倒了不少人。如何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呢?

  1、 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

  2、 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因此,只能选择申请法院调查。但是,在生活中,由于法院业务比较忙,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可能会忽略掉当事人的申请。

  3、 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对方的存款。此种行为对银行内部的朋友风险比较大,因为对他们有着保护顾客隐私的要求。如果存在风险,一般银行内部人员也是会拒绝的。

  在申请法院调查时,建议将“打印取款明细清单”写进申请书中,因为只有一个存款多少的证明是不起丝毫作用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