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婚姻家庭

我国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是所有的夫妻不想遇到的,因为离婚给双方的打击都很大,但是在生活中结婚之后双方的矛盾很深,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双方已经没有了感情,只能选择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僵持局面,离婚要依法来进行办理,那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规定

  条件:

  1、当事人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

  2、当事人系合法夫妻(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事馆颁发的结婚证);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有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5、当事人共同到场登记。

  二、离婚条件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采用协议离婚形式,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缺一不可。否则,民政机关是不予办理离婚手续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另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为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关于这类婚姻的处理方式和最快捷的程序,我们将在本书最后一章阐述。

  从上述内容可以清楚知道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一般离婚之后就是永久的解除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离婚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两个人的相遇是上天的眷顾,走进婚姻的殿堂是最大的幸福,结婚意味着两个人彼此依赖,多一点理解和包容,白头偕老才是最浪漫。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