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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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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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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怎样退房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之后,要是购房者想要退房的话,那么就可能够构成合同违约,此时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那么怎样退房才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呢?

  (一)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这类情况在上海并不多见,但是同样值得购房者注意。

  (二)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三)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四)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五)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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