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经典案例

【股权纠纷】股权转让签署阴阳合同 转让款到底是4万元还是50万元?


注:本文系张全明律师团队骨干律师谢婷原创,转载和使用请务必联系,否则视为侵权。


【案情简介】

郑某系A公司的股东,实际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有A公司20%的股权,郑某与胡某于2016年1月份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一),协议约定郑某将其20%的股权作价50万元转让给胡某,于签订协议后60天内付清,违约金为人民币5万元。后双方于同一天签署了第二份《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二),约定第一份协议书仅作为工商变更登记使用,股权转让价格以此份转让协议约定价格为准,此份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万元。协议签署后胡某通过其朋友熊某向郑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4万元。2016年6月份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支付股权转让款50万元及违约金5万元。

【律师介入】

胡某接收到法院传票后就本案向谢婷律师咨询,查阅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后,谢婷律师认为本案是一个很典型的“阴阳合同”,虽然合同的签署存在瑕疵,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因此在接受胡某的委托后,谢婷律师庭前准备了详细答辩材料和证据材料,以针对原告郑某的证据和诉求一一反驳。

【争议焦点】

一,哪一份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对于股权转让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胡某是否应当支付郑某股权转让款50万元?

【律师观点】

一,针对第一个焦点:

原告律师认为:1,协议一是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协议;2,被告提交的协议二过于粗糙;3,A公司尚欠郑某工资8万元,故以协议二的形式来支付工资4万元;故双方关于股权转让的约定应当以协议一为准。

谢婷律师认为:根据协议二第一条的约定“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另外按照平价转让的价格(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递交相关主管机关(工商局、税务等机关)备案,但实际付款金额以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为准。”第二条约定:“甲方持有的20%的股权总计股权转让价款4万元。”协议中的上述两个条款表明了协议一签订的目的仅是为了工商变更登记所用,并明确双方关于股权转让的实际交付金额以第二条约定的金额即4万元为准,协议二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协议二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应受其约束。

二,针对第二个焦点:

原告律师认为:胡某主张其已通过案外人熊某支付的4万元,其性质是工资,而非股权转让款。协议签订后,胡某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谢婷律师认为:胡某在2016年1月便已按照协议约定通过案外人熊某将股权转让款4万元支付给郑某。有银行转账明细为证,并且郑某也当庭表示收到了该笔款项,而郑某主张该笔款项系工资,但未能提供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法院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了谢婷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系因主张支付股权转让款而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协议二是原、被告双方关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郑某所持有的A公司20%股权所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胡某已通过案外人熊某向郑某支付股权转让款4万元,履行了给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郑某主张该4万元为工资证据不足。故郑某要求胡某支付股权转让款50万元及违约金5万元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驳回原告郑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郑某负担。

【律师点评】

股权是股东在公司内部财产权益、股东资格的表现,股权转让是资本 “最本质属性” 的表现,也是社会财富自由流转的重要法律表现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股权的流转较为频繁,自然,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纠纷数量也逐年攀升,实际上,这种签署“阴阳合同”以逃避监管、逃避税收的方式,极易引起纠纷,给当事人双方带来法律风险,因此,在此也提醒交易双方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诚实信用进行经济交易。


【谢婷律师简介】

谢婷律师,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法律功底深厚、诉讼经验丰富。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达百余件,业务领域包括: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并长期担任多家公司和居委会社区的法律顾问。

    【张全明律师团队介绍】

    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扎根厦门、面向海西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务实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方与圆现有执业律师26人,实习律师3人,有多名执业超过二十年的资深律师,其中数名律师拥有复合型教育、工作背景,部分律师曾在检察院、法院担任法律实务工作多年,也有部分律师曾在大型国企、上市企业等担任法务工作。

    张全明律师团队成员共有13人,执业律师9人,实习律师3人,律师助理1人,团队成员大多毕业于厦门大学、郑州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等省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团队擅长企业法律顾问事务及争议纠纷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和企业经营刑事法律风险控制。数名律师选聘担任厦门湖里区多个社区街道常驻法律顾问和厦门各区法院值班律师,为基层民众提供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每年办理各类型案件上百起,涉及的法律问题涵盖刑事辩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婚姻遗产、民间借贷、劳动工伤、交通人损等,鲜活的案例同时也锻炼了和塑造了实力过硬的律师队伍,积累了丰富的事务处理经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