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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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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购买商品房后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定金如何处理

认购商品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89后,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如何处理定金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在签署认购书后没有签署合同,是否属于违约?

 

签署认购书后,购买者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认购人必须在签署认购书后与开发商签署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如果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将来不能签订,买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看看订阅书籍的装订时间框架。因为,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限的,认购书作为预约是签订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的准备。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或者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的,认购书将终止其效力。

 

在实践中,开发商通常要求订户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他们拒绝签署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如果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不能签订,是否是买方违约应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在认购书中明确约定买方应在特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买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如果买方不履行这一义务,就是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如果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由于购买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买受人因其他原因无法购买所认购的房屋,买受人有权放弃购买该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或定金。

 

第三,对于不符合开发商销售条件的房屋,应视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能要对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比如要求返还预付款和利息,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争议最有可能发生在商品房认购书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考虑到购房者实际上要承担更大程度的定金条款的约束力,购房者应尽量避免在商品房认购书上与开发商约定定金条款,而代之以“定金”,并明确约定如果因双方在购房合同条款上的分歧而无法签订购房合同,定金应全额返还。

 

认购该商品房后,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如果我拒付押金,我该怎么办?购买商品房后,如果没有合同反悔,我们可能无法收回定金。因此,在支付定金之前,我们必须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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