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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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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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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您所涉及的案情比较紧急,请直接拨打预约咨询电话:4008-128-568。

  • 我在湖里租的门面房,合同过了半年,但我每季度都按时汇款,房东在我不在的时候把店铺租出去了在疫情期间这可以告他吗?

    若在合同期限内房东擅自转租房屋,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请带上材料到律所详谈。

    回复时间:2020-03-12咨询热线:

  • 可以代理行政诉讼案子吗

    你好,请致电4008128568,到律所详谈以便给出法律方案。

    回复时间:2020-03-04咨询热线:

  • 律师您好!我在百度上找到您,想咨询一下,我老公隐瞒我外面买房子,而且每个月往别人户头固定转帐汇款,及外借钱给别人,这些都沒通过我知道,又出轨,十来年对我不闻不问,也沒有给予经济支持及生活费,我靠自己打工挣钱生活,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要怎样通过法律维护我作为妻子的合法权益?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46条相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回复时间:2020-03-04咨询热线:

  • 请问厦门世茂御海墅02-1-B#楼业主维权的案子您能办理吗?由于2019年在外地错过了参与业主新房维权,想咨询此案子的解决方案

    你好,我们有处理类似案件的丰富经验;请致电4008128568并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详谈。

    回复时间:2020-03-03咨询热线:

  • 购房合同上约定买方2月29日前要支付首付款,但因为疫情原本约定的2月29日当日过户可能无法实现,这样的情况下,改约实际过户当日支付首付款,是否有违约?

    你好,根据《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故可因此变更付款日。

    回复时间:2020-02-27咨询热线: